高薪 = 厚職?
今天new york的老細又再一次問我會否留在new york轉做local staff。其實這已是第n次,我也refuse了n次,估不到在我臨走的最後一個星期,他們亦作「最後努力」,遊說我留低。
的確,他們的offer非常吸引。就算在new york交稅比香港多得很,交稅後我的入息仍以倍數的比香港的收入多。而且,在這裡工作一點都不辛苦,朝9晚5,5 days work,這樣的work load加上這樣的收入,真的是「恨死隔離」。再講,new york的悠閑生活,比香港好n倍的空氣質素,都是吸引之處!
我不願意留低,「官方答案」是1)還有一年master課程要完成;2)在new york生活太悶...
但當然有更多比這些更重要的原因。我怎捨得一個人在這裡呢,家人朋友等都在香港。而且,在這裡工作真的悶得很,沒挑戰。
還有..xxx和yyy等原因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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